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县域生态环境管理,进一步强化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12月22日,禄劝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成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禄办通〔2020〕41号)。成立了以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焦林和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开德为主任,县级相关领导为副主任,县委相关部委、县级国家机关相关办局以及省市驻禄单位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禄劝分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安排;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措施和规划计划,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统筹协调、处理解决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禄劝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成立,将积极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统筹协调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工作重大问题,强化综合决策,为形成工作合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